第三章 开,放第八条,开放人工室内外游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空气质量和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二.设置急救室 更衣室。淋浴室 公共卫生间,存放衣物柜,池水消毒设备和浸脚消毒池 三,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游泳池外四周采用防滑 易于冲刷的材料铺设走道,深.浅水区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或者隔离带,浅水区水深不得超过1,2米、四.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高度不低于1 5米,五,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设置2个出入水池扶梯,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出入水池扶梯的比例配置.六,配置相应的救生器材并保证能够有效使用.七.夜间开放应当配有灯光 水面照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备有应急照明设施,八、设有广播设施.安全警示牌,水质检测结果和水温告示牌、九、其他按照国家标准应当具备的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工室内外游泳场所对外开放的,应当安装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第九条,开放天然游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二.围护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网与安全警示标识、水面按照一定水深范围分别设置不同颜色且颜色鲜艳的浮标。并有告示说明其所代表的水深范围。三。设置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 存放衣物柜,监视 指挥、台.通讯联络设施和广播设施,四,配置与游泳场所相适应的救生艇.船.等救生器材,五.设有天气预报,水质检测结果和水温告示牌,六。其他按照国家标准应当具备的条件.血吸虫病区或者潜伏有钉螺地区不得开辟天然游泳场所.第十条,开放综合性水上乐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水上游乐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游乐区设有符合识别要求的浮标和表示危险区域的标识。三。夜间开放应当配有灯光、水面照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备有应急照明设施、四。其他按照国家标准应当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