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 甘肃省额定电压330kV(Um=36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3部分:电缆附件 DB62/T 2862.3-2018
  • 甘肃省公路沥青路面加热型密封胶施工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62/T 3153-2018
  • 白银市祖厉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023年
  • 甘肃省表面增强竖丝复合岩棉板(PRR)建筑保温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58-2019
  • 甘肃省改性聚苯板 DB62/T 2966-2019
  • 甘肃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卫生防护规范 第2部分:商场 DB62/T 4113.2-2020
  •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8年
  •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2部分 工业用水定额 DB62/T 2987.2-2019
  • 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四章、上市交易税费第十五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当按下列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一。按照标定地价的5。不高于成交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二 补缴免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三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契税 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外.任何部门均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第十六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收 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第十七条。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核定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出具。缴纳凭证.申请人逾期未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或者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需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金额、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根据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补缴款项 并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补缴凭证,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未发生变化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手续。第十八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超过住房面积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上市交易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