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开标。评标 定标,第二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招标人不得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开标有招标人主持、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 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第二十五条,开标工作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员名单、二、确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三,宣读评标办法或标准及有关纪律要求,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五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完好才能开启,六。依次开标 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七.若有招标人标底.公布标底,八,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九.开标结束。第二十六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根据批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第二十七条、评标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宣布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推荐主任委员 宣布评标工作纪律、二,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1。熟悉招标文件 2.学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3,根据需要成立有关专业组 工作组或进行分工 4。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视为无效标 按废标处理、一,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二,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字,或印鉴、的,五、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漏投标人名称标记的。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 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报价的。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八,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九.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第二十九条,评标计分采用个人记名打分的方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人个人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对重大问题有分歧时。应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组成及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也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 若直接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不一致时、要有充足的理由,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手续.拒绝提交或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或签署合同者 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五条。由于招标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 包括未能如期签定合同、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第三十六条。中标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项、未经招标人同意 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中标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