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住房建设目标。十二五、规划期内,住房建设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完善市场为主导 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符合全市实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 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基本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一 总体目标、一,建设总量和结构目标、规划期内、新开工住房建筑面积约为520万平方米、61500套、其中,商品房比例控制在70,以下、共366万平方米。40550套.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控制在60.以上。共146 4万平方米,16220套,保障性住房控制在25、以上。共127.94万平方米,18080套,其中,廉租住房24万平方米。4800套,经济适用住房75、2万平方米。9400套 公共租赁住房13,14万平方米 2190套,限价商品房15,6万平方米、1690套。旧住房改造等政策性住房、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工矿区,林区棚户区改造 控制在5,左右.共26万平方米,2870套。二。土地供应目标、规划期内县 区。用地布局按近期城市建设规划和住房建设规模、在节约用地 合理安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家庭居住和就业便利。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基础上、做好住房用地布局.市区建设用地布局主要在东江新区.钟楼滩新区和旧城改造区,全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199万平方米、2985亩 其中商品房122.02万平方米,1830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63、97万平方米,960亩.旧住房改造,包括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13万平方米、195亩,三,住房保障目标、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覆盖面,到2015年底,廉租住房受益家庭达到10000户,实物配租比例达到80,以上 十二五,期间共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4200套 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3880套,四、旧住房改造目标。旧住房改造,包括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工矿区,林区棚户区改造。共26万平方米 2870套.五、住房建设标准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建设住宅,新建住宅全面落实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完善住宅配套设施.四高、住宅小区的创建达到40。左右。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户型控制在60,以上 形成符合全市实际的住宅建设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推进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六、综合目标。按照建设生态型城市.资源型城市和特色城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节能省地。生态环保,文明舒适。住宅的总体要求.保持住房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设施功能配套。生活和谐便利。居住环境良好.新建住宅容积率总体控制在2,5左右、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到2015年底达到28平方米 二。住房建设年度安排.规划期内,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科学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年度安排.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