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 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 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第五条、城镇房屋拆迁规划和计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下达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