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公路沥青路面热再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9-2018
  • 甘肃省无干扰地岩热供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4-2018
  •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8年
  • 甘肃省岩棉纸面石膏板外墙内保温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37-2017
  • 甘肃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25-3063-2012
  • 甘肃省现浇泡沫混凝土轻钢龙骨复合墙体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5-2018
  • 甘肃省改性聚苯板 DB62/T 2966-2019
  • 甘肃省戈壁沙漠地区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3131-2017
  •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甘肃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3-2018
第四章、提取额度和时间,第十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 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所提取的款项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 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提取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第十九条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当贷款余额不大于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总额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账户内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所提取的款项直接划入贷款银行账户,第二十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五,项规定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