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时 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部住房价款的30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六,中心或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一 借款人或其配偶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二、有贷款逾期六个月以上不良信誉记录的、三,已给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四、停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五、所购住房房款已交清的.六、购买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后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超过60日的.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住房首期不低于30,付款的发票、二,借款人身份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四,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票据.六,申请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和印鉴。申请房产抵押与住房公积金保证组合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 印鉴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置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须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七、中心或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借款人须提供原件查验和复印件一份留存,第十条。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 可以向中心或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并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