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 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部住房价款的30、五 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六.中心或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借款人或其配偶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二 有贷款逾期六个月以上不良信誉记录的.三.已给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四 停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五 所购住房房款已交清的。六.购买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超过60日的,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住房首期不低于30、付款的发票,二。借款人身份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票据.六。申请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 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和印鉴、申请房产抵押与住房公积金保证组合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印鉴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置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须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七,中心或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借款人须提供原件查验和复印件一份留存,第十条,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可以向中心或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