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 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部住房价款的30。五,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六.中心或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一,借款人或其配偶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二 有贷款逾期六个月以上不良信誉记录的.三。已给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四。停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五.所购住房房款已交清的,六。购买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超过60日的。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住房首期不低于30,付款的发票,二,借款人身份证明,三 婚姻状况证明,四.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票据,六,申请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和印鉴,申请房产抵押与住房公积金保证组合贷款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印鉴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置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须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七,中心或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借款人须提供原件查验和复印件一份留存.第十条 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可以向中心或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