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 DB15/T 1445-2020
  • 呼和浩特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DB1501/T 000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平台 接入技术要求 DB15/T 187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 2023年
  • 内蒙古自治区草业数据规范 第2部分:饲草基础代码集 DB15/T 1960.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干湿指数气候类型等级 DB15/T 200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 1894-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03-35-2019
  • 呼和浩特市酒店高处坠落防护指南 DB1501/T 001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2019年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实行目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第十三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要全面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切实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第十四条,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森林 草原,水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 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发利用.业经批准开发利用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第十五条.加强对农牧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实行科学灌溉、合理使用农药,鼠药,化肥。综合防治植物病.虫,鼠害.回收废地膜,保护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和草原沙化,退化,防止农牧产品污染、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和化石、火山 温泉等分布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对人文遗迹。古树 名木采取其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第十七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经批准建设的其他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要限期治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