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DB62/T 446-2019
  • 甘肃省戈壁沙漠地区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3131-2017
  • 甘肃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DB62/T 2443-2019
  • 甘肃省汽车露营地设计指南[附条文说明] DB62/T 2996-2019
  • 甘肃省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2021年
  • 甘肃省居住建筑与太阳能供热采暖一体化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25-3113-2016
  • 甘肃省风电场测风塔气象数据观测规范 DB62/T 2969-2019
  • 甘肃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33-2017
  • 甘肃省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处理技术规程 DB62/T 4116-2020
  • 甘肃省民用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25-3127-2017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城市热源,热网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供热规划进行.城市热源建设应当符合集中供热的要求,重点支持下列集中供热项目,一、热电联产及其配套管网设施 二,供热能力达到50万平方米的区域供热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凡有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应积极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供热区域。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房。热网及其他供热用热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用地范围,建筑规划面积 建筑物类别、热源方案及资金计划。报经市建设局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民用建筑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按照分户可控计量的要求进行设计.第八条,供热工程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资料报市建设局备案,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6月15日前向市建设局书面提出用热申请,按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在当年9月30日前到市建设局办理完热网接点手续 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点。第九条,用热单位申请和使用的程序为,一.向市建设局递交用热申请书,二 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 会审施工图、四。室内采暖竣工专项验收,五、公用设施审批表。六.签订供热协议,七、交纳热费.八,接点供热,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