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计划管理 资金筹集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由县交通局根据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乡村公路改造工程,必须先向县交通局申报立项、按规范设计,经批准组织施工,第十九条,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项目由县交通局拟定计划,县道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州交通局批准组织实施,一。属县道的高等级公路建设,以政府资本金为资本、采取社会融资的办法筹集资金,二.县道新建和改建的资金,以省州县财政投入为主.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三.新建四级及以上等级的乡道 争取纳入国家。通达,工程建设项目补助,重要乡道路面硬化争取纳入国家,通畅,工程建设项目补助。同时,争取州。县财政的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四,村道公路的新建。改建和路面改造工程、按照村民 一事一议,制,实行,乡村自筹 多方集资.群众投劳。县给补助,的办法。1 水泥混凝土路面 通往村委会和自然村公路。县政府按每立方混凝土级别补助水泥200和300公斤.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受益群众负责、2 弹石路面 通往村委会公路、每修建1千米,县政府补助3万元,通往自然村公路,每修建1千米 县政府补助2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受益群众负责.3。四级砂石路面,通往村委会公路每千米补助1万元。通往自然村公路每千米补助0 4万元.第二十条 乡村公路资金或物资补助原则和时间、在公路路基成型,路面所需块石,碎石、砂,砾,就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按以上补助标准按施工进度拨付资金.物资,第二十一条,国家 省.州.县用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资金系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要按项目实行单独建账 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