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组织第六条.各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公安、综治。安全生产监督.民政。建设 规划 农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组成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 整改火灾隐患。健全村屯防火工作自管.自查.自改和相互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二,定期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确保乡镇村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三,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建立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配备火灾扑救必须的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 填补当地消防力量的空白.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 六。督促所辖村屯制定村规民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第七条、建立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乡镇要因地制宜吸收民兵、保安 治安联防等组织的人员参加 采用简易消防车 拖拉机安装水罐等形式。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行政村,屯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或由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组,配置手抬消防泵等灭火设施 充分利用灌溉机械作为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初起火灾,义务。民办消防队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二、扑救火灾 三。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和灭火演练、四.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第八条。各乡镇政府应建立以村屯为单位的多种形式联防组织 由村具体负责,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联防小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村。居。民住宅.院落。柴。饲,草堆垛,场院等进行巡逻检查,二、对村民日常用火、电 油,气的管理及大风天防火情况进行检查.三.对村民日常防火情况进行巡视 重点要做好大风天,节日期间和夜间看护工作。四。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村治保组织或派出所报告、五。接受村、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工作.六。联防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带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