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组织第六条.各县.区、和乡镇党委 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公安.综治,安全生产监督,民政、建设,规划.农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组成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整改火灾隐患,健全村屯防火工作自管。自查,自改和相互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二。定期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 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 确保乡镇村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三 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生产 生活习俗.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建立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配备火灾扑救必须的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 填补当地消防力量的空白、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六、督促所辖村屯制定村规民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第七条。建立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乡镇要因地制宜吸收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的人员参加。采用简易消防车、拖拉机安装水罐等形式,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行政村,屯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或由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组.配置手抬消防泵等灭火设施.充分利用灌溉机械作为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初起火灾、义务.民办消防队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学习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二。扑救火灾.三 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和灭火演练,四。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第八条,各乡镇政府应建立以村屯为单位的多种形式联防组织,由村具体负责。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联防小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村,居.民住宅。院落、柴,饲,草堆垛。场院等进行巡逻检查。二,对村民日常用火,电 油 气的管理及大风天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村民日常防火情况进行巡视 重点要做好大风天、节日期间和夜间看护工作,四,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村治保组织或派出所报告.五,接受村、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指导 并积极协助配合工作 六,联防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带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