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统一勘察,六公开,内容一.办理依据、市政府。关于构建基建联合审批大平台的意见,滁政 2009.5号 及相关专项验收法律法规,二。申报条件、工程竣工后,相关资料准备齐全。竣工总平面图测绘、房产测绘。消防设施检测、防雷装置检测合格 三 申请材料.详见工程竣工规划。环保,气象,消防 人防验收.六公开、内容,四,办理程序 一、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根据各专项验收要求.准备验收申报材料.二。建设单位向基建联合验收受理岗申报联合验收 三.联合验收受理岗审核申报材料齐全合格后,与建设单位约定验收时间.出具书面受理通知单、四。联合验收岗将验收申报材料转递相关窗口,并书面告知统一勘察时间.五.现场勘察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向联合验收组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其次分部门根据审批结论.批准文件和图纸资料等对竣工的工程进行现场勘察,项目建设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实地介绍或接受验收人员咨询.最后各部门勘察人员集中讨论交流验收情况.当场向建设单位反馈书面验收结果、需要整改的、一次性告知需整改的问题 六,送达 验收结果由基建联合验收受理岗统一送达建设单位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六.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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