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夜景灯光设置,第七条、夜景灯光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设计和街景规划。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市夜景灯光设置规划,第八条.户外广告设置夜景灯光的审批程序。按照 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九条,设置夜景灯光 必须按照核准的位置,形式、光源色彩、安装期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用.改变 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第十条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拟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公共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一条.非住宅高层建 构,筑物的夜景灯光,应设置霓虹灯或彩灯框线,并配置射灯。勾明建筑轮廓,第十二条、市区主要道路,风景区和窗口地段设置的户外广告,应以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电动显示器、外打灯的形式进行设计。安装 第十三条。商业门面的牌匾.字号,招牌等.应以霓虹灯.灯箱、射灯等形式设计、安装、橱窗应设置灯光装饰。第十四条,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夜景灯光设计的要求,并采取措施。提高夜景装饰效果,高架路 立交桥,人行天桥应设置灯光装饰、并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路灯设计应体现特色,成为标志性城市设施 第十五条,沿街建.构,筑物外部照明,装饰灯光,由产权单位负责安装。电费由经营者承担、沿街商店,餐饮和娱乐等公共场所门面的夜景灯光设施,由经营者负责安装、第十六条。凡安装夜景灯光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夜景灯光设置和使用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有关政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