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夜景灯光设置 第七条、夜景灯光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设计和街景规划、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市夜景灯光设置规划 第八条.户外广告设置夜景灯光的审批程序 按照、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九条.设置夜景灯光,必须按照核准的位置。形式。光源色彩 安装期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用,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 第十条。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拟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公共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一条、非住宅高层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应设置霓虹灯或彩灯框线,并配置射灯,勾明建筑轮廓、第十二条、市区主要道路.风景区和窗口地段设置的户外广告,应以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 电动显示器 外打灯的形式进行设计,安装。第十三条,商业门面的牌匾,字号,招牌等、应以霓虹灯、灯箱、射灯等形式设计 安装,橱窗应设置灯光装饰.第十四条 道路。桥梁.广场 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夜景灯光设计的要求、并采取措施,提高夜景装饰效果,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应设置灯光装饰.并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路灯设计应体现特色,成为标志性城市设施。第十五条,沿街建.构。筑物外部照明 装饰灯光 由产权单位负责安装。电费由经营者承担 沿街商店。餐饮和娱乐等公共场所门面的夜景灯光设施,由经营者负责安装、第十六条.凡安装夜景灯光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对夜景灯光设置和使用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有关政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