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夜景灯光设置,第七条.夜景灯光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设计和街景规划。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市夜景灯光设置规划,第八条.户外广告设置夜景灯光的审批程序 按照,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九条.设置夜景灯光.必须按照核准的位置 形式、光源色彩,安装期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用、改变。移动 拆除夜景灯光设施 第十条,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拟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公共建.构 筑物的夜景灯光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一条.非住宅高层建,构 筑物的夜景灯光。应设置霓虹灯或彩灯框线,并配置射灯,勾明建筑轮廓.第十二条。市区主要道路 风景区和窗口地段设置的户外广告.应以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电动显示器,外打灯的形式进行设计、安装.第十三条.商业门面的牌匾.字号、招牌等,应以霓虹灯,灯箱.射灯等形式设计.安装 橱窗应设置灯光装饰,第十四条、道路 桥梁.广场,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夜景灯光设计的要求。并采取措施.提高夜景装饰效果。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应设置灯光装饰 并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路灯设计应体现特色。成为标志性城市设施。第十五条 沿街建。构。筑物外部照明 装饰灯光、由产权单位负责安装。电费由经营者承担.沿街商店、餐饮和娱乐等公共场所门面的夜景灯光设施.由经营者负责安装.第十六条 凡安装夜景灯光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夜景灯光设置和使用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有关政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