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境内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城市公用设施中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管网除外。第三条,石油 天然气管道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 保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行专业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全省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管道设施所在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管道设施保护的管理和监督.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管道设施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管道设施的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以下简称管道企业 负责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保护管理.及时向政府报告管道设施安全保护情况,提请解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问题.第五条 管道设施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将新 改 扩、建管道设施工程列入规划 新.改。扩,建管道设施工程应当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第六条.管道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道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管道设施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第七条.管道设施所在市,县,乡.镇 人民政府应当对群众进行管道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解决有关管道设施保护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