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 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第四条。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县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 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管执法,财政。价格,工商,税务。市政公用。消防 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第六条。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保障交通畅通有序。资源优化配置 群众出行方便.第七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第八条,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推广普及智能化.信息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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