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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责任和处理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道路 桥梁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 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阻碍 侮辱 殴打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或故意破坏道路桥梁设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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