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道路 桥梁设施管理,充分发挥道路 桥梁的交通功能.保持市容整洁.根据国家 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设施.是指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肩 沿街建筑物控制红线以外的空地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设施,是指架设在水上或者陆地连接城市道路供车辆 行人通行的构筑物.包括跨越河的桥梁 隧道。车行立交桥,人行天桥、以及桥梁附属设施。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本市道路、桥梁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住建 规划,公安,交通 财政,物价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道路 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 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依法使用和保护城市道路 桥梁设施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