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 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证书、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 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证书.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申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工程造价0.5 以上2、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补办批准手续。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办手续.可以处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七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或者负责人的责任。给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 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一.不按照规定批准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二 对不合格的城市道路和排水工程验收合格的、三,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第六十八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决定行政处罚时必须出具统一印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收缴罚款时,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三,应当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第六十九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条,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