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黑龙江省119消防救援专线建设规范 DB23/T 2729-2020
  • 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非焚烧低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23/T 2714-2020
  • 哈尔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规范 DB2301/T 58-2019
  • 哈尔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 DB2301/T 59-2019
  • 齐齐哈尔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 黑龙江省预拌混凝土早期强度推定试验方法标准[附条文说明] DB23/T 2765-2020
  • 黑龙江省基于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制图技术规范 DB23/T 2636-2020
  • 哈尔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 DB2301/T 59-2020
  • 黑龙江省轮胎仓库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DB23/T 2674-2020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 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 村的建成区。建成区以外的开发区,园区.旅游风景区,以及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负责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区,县,市 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区,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区,县、市、市容环卫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城市、镇。村建成区以外的开发区,园区,旅游风景区的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区域内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住宅保障和房产管理。国土资源,水务,环境保护、卫生。工商、交通运输.公安、广播电视,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爱国卫生运动机构 按照各自职责 负责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市。县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卫生城标准、组织编制本级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经上一级市容环卫部门审查后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七条广播,电视 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机场,车站 码头.商场、饭店。公园 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 第八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活动、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负有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 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应当尊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作业,对破坏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第十条市.区,县.市。镇 乡、人民政府对在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给予奖励.第十一条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区域和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市容环卫部门确定.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责任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可以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或者个人履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