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青海省高寒草甸土壤持水能力等级划分 DB63/T 1670-2018
  • 青海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63/T 1340-2021
  • 青海省光伏发电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DB63/ 1308-2014
  • 青海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DB63/T 1805-2020
  • 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 2023年
  • 青海省青藏铁路运行气象服务条件等级 DB63/T 1570-2017
  • 青海省盐湖卤水矿防渗HDPE土工膜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B63/T 1802-2020
  • 青海省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DB63/T 1774-2020
  • 青海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基础要素数据分类与代码 DB63/T 1433-2015
  • 青海省高海拔高寒地区公路边坡生态防护技术 养护规范 DB63/T 1602-2017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十五条.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主管部门报请批准设计任务书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后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在15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的、按下列程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效批准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地段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或1。1000,向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后,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回执 并于10日内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在城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上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 四,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总图后 凡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一般工程在10日内 重大工程在20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不申请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又未经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第十九条.取得土地使用权,确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指标的 经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 按第十七条规定重新办理手续。第二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村和村民占用集体土地,用于乡镇企业或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沿城市道路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应到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选址定点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的 须向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到市或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又未经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临时用地到期确需延期使用的 须重新办理手续、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如遇国家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归还。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形.地貌、确需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 土方。堆放废渣.垃圾和围填水面等,必须经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