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青海省公路风积沙防治技术规范 第2部分:工程施工技术 DB63/T 1859.2-2020
  • 青海省高原绿色勘查地质钻探规范 DB63/T 1827-2020
  • 青海省盐湖卤水矿防渗HDPE土工膜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B63/T 1802-2020
  • 青海省多年冻土区 通风管路基技术规范 DB63/T 1490-2016
  • 青海省牧业气候年景评估指标 DB63/T 1796-2020
  • 青海省气象灾害分级指标 DB63/T 372-2018
  • 青海省节地型日光节能温室建造技术规范 DB63/T 1482-2016
  • 青海省多层民用建筑电梯设置标准[附条文说明] DB63/T 1768-2019
  • 青海省牦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规范 DB63/T 1739-2019
  • 青海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63/T 1803-2020
,第二章。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七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第八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安排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必须考虑城市土地的区位与价值.保证城市土地得到科学。合理和充分利用,第九条 新区开发和各类开发区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建设规模。合理利用现有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 保护自然环境和文物古迹,第十条。旧区改建应坚持成片开发的原则,不得零星改建,插建.旧区内现有污染环境和影响居住安全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原地扩建和改建。应根据城市规划逐步迁出.旧区内尚不具备改建条件的危陋建筑物 构筑物 经市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原规模进行安全性维修,第十一条 城市开发建设应当执行西宁市有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 建筑间距等技术规定、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个人沿城市规划道路,河渠等市政公用设施征用土地时,应代征毗邻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一半或全部、并负责拆除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征用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暂不使用的 由市或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三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不得影响通信,广播电视通道.城市高压供电走廊。地上地下管线,防洪防汛及机场、铁路运行.第十四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的绿化用地面积、按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有关规定执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