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依照国家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未实施监理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工程监理单位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而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未取得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擅自从事监理活动的.予以取缔.并处以合同约定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 处以合同约定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二。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处以合同约定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三、转让监理业务的、处以合同约定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四,与被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五,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理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