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活动的。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二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 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补建,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垃圾处理场 粪便处理场的,责令限期清理 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拆迁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补建或者恢复其使用性质、对责任单位处以设施造价2倍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或者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中排放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一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范围内或者作业场所挖掘的.责令立即恢复,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向环境卫生设施内排放腐蚀,易燃易爆或者剧毒物质的 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在环境卫生设施内焚烧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清扫保洁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 对责任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 三 四 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或者清除、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畜力车撒落粪便或者其他杂物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5元的罚款 宠物在室外排泄粪便饲养人未清除的 责令清除,处以20元的罚款、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垃圾达不到日产日清的 责令限期清运、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排放垃圾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八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乱排乱倒垃圾的 暂扣其运输工具。责令限期清除.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月缴费额3 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清除冰雪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十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往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或者向检查井内,路面倾倒冰雪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拒绝。阻碍其执行公务的 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