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擅自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活动的.给予警告 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补建、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的.责令限期清理.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拆迁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补建或者恢复其使用性质 对责任单位处以设施造价2倍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或者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中排放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一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范围内或者作业场所挖掘的。责令立即恢复,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向环境卫生设施内排放腐蚀,易燃易爆或者剧毒物质的。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在环境卫生设施内焚烧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 对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未按照规定清扫保洁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一 二 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三,四,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或者清除,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畜力车撒落粪便或者其他杂物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清除,对责任人处以5元的罚款、宠物在室外排泄粪便饲养人未清除的,责令清除。处以20元的罚款,六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垃圾达不到日产日清的.责令限期清运.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排放垃圾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 乱排乱倒垃圾的,暂扣其运输工具 责令限期清除.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罚款,九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月缴费额3、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清除冰雪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十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往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或者向检查井内 路面倾倒冰雪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拒绝。阻碍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