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以按占用面积处以责任者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擅自砍伐树木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被砍伐树木的价值5至10倍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养护不善。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罚款。致死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5倍罚款,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其中、对古树名木造成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2至3倍罚款、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4倍罚款 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第,三。项规定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除赔偿损失外.并可处以责任者所造成损失3至5倍罚款。违反第,四.项.第。五 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给予批评教育 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责任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