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 并可以按占用面积处以责任者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被砍伐树木的价值5至10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养护不善,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罚款、致死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砍伐古树名木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5倍罚款、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 其中、对古树名木造成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2至3倍罚款 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4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第 三 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并可处以责任者所造成损失3至5倍罚款。违反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责任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