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以按占用面积处以责任者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并可处以责任者被砍伐树木的价值5至10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养护不善.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罚款、致死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5倍罚款 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其中、对古树名木造成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2至3倍罚款,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4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第。三 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并可处以责任者所造成损失3至5倍罚款、违反第、四 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情节严重的 可处以责任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