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 并可以按占用面积处以责任者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被砍伐树木的价值5至10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养护不善。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罚款,致死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5倍罚款,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1至2倍罚款 其中 对古树名木造成损伤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2至3倍罚款 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每株评估价值处以责任者3至4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违反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 并可处以责任者所造成损失3至5倍罚款.违反第,四,项,第,五 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给予批评教育 警告、情节严重的 可处以责任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