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 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建设园林城市 根据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市,县.含海城市.下同,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倡植物品种配置的多样性和优化性、鼓励培育,选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新品种、鼓励使用节水型的绿化滴灌设施。推广先进技术 促进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建制镇城市绿化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第六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责任、有权对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七条、市 县,区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