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系统的工程验收5、1、一般规定5、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设计 施工,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5,1.2 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2.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3、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4.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5,图纸,资料的移交。5、1,3,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 应由责任单位整改后.再行验收 直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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