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系统的工程施工4,1 一般规定4。1 1。系统的工程施工应满足下列条件,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并已会审和批准、2 甲方,监理。施工方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包括工程特点 施工方案 工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3 设备,仪器。器材.机具.辅材,工具和机械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4 备有施工中的通信联络工具,4,1、2.系统的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施工。1、施工区域具备进场作业的条件。2,施工区域地面、墙面的预留孔洞,地槽和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标示清晰 3,施工区域内无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不安全设施等.4.1。3.施工前应对下列情况进行调查,1.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情况。2,施工中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3,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4、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 并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5 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应提前清除,6,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其他情况 如高电磁场,潮湿.腐蚀等.4,1,4、施工前应对系统使用的材料,部件和设备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 按照施工材料表对材料进行清点、分类、2 各种部件.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4 有源设备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4.1。5。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