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系统的工程施工4、1、一般规定4。1.1,系统的工程施工应满足下列条件。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并已会审和批准、2 甲方。监理.施工方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 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3,设备。仪器。器材,机具,辅材,工具和机械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4。备有施工中的通信联络工具,4,1.2.系统的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施工,1、施工区域具备进场作业的条件,2、施工区域地面。墙面的预留孔洞.地槽和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标示清晰,3.施工区域内无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不安全设施等,4、1,3、施工前应对下列情况进行调查、1 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情况,2。施工中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3,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4 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并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5。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 应提前清除,6 影响工程 施工安全的其他情况、如高电磁场.潮湿 腐蚀等 4,1。4,施工前应对系统使用的材料,部件和设备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按照施工材料表对材料进行清点。分类.2.各种部件,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4、有源设备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4,1.5,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 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