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系统的工程验收5,1。一般规定5、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 归档 5.1、2 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2 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3。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4、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5,图纸,资料的移交 5。1,3.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责任单位整改后.再行验收。直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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