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系统的工程验收5.1.一般规定5,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 并应立卷 归档,5、1,2、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2,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3,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4、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5、图纸 资料的移交。5。1、3,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责任单位整改后,再行验收,直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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