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环保、土地 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 或者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开采许可证,第四十二条、HTSS、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开采回采率 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相当于矿石损失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印制或伪造 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审批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不按期交纳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收取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阻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五十一条,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秘密,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 采矿许可证予以撤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