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环保,土地。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 擅自进行勘查的、或者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作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开采许可证.第四十二条。HTSS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相当于矿石损失50,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审批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期交纳探矿权 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收取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阻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五十一条。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秘密,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采矿许可证予以撤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