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环保 土地,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 或者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开采许可证。第四十二条,HTSS。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开采回采率 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 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 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相当于矿石损失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由审批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期交纳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并按日收取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五十一条.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泄露秘密,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采矿许可证予以撤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