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勘察任务书是尾矿堆积坝勘察的工作依据 应事先取得,然后编制勘察纲要、任务书的格式可不同于本规范附录A.但其所包含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如果尾矿工程缺乏前期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应另行提出补做前期相关工程勘察的任务书。3,0,2。确定本条勘察等级的主要因素是库和坝的规模及其安全要求 3,0。3,本条中表3.0 3、1和表3。0,3。2均引自。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溯源则来自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DJ、12,现行版本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本规范在表注中稍作文字修改.3,0、4,堆积坝勘察应在排放堆积尾矿至一定高度后再进行。其原因是为了获得堆积尾矿的沉积规律和物理力学性质,现行行业标准都规定在堆积至设计最终坝高的1,2至2、3时宜进行一次勘察、本规范编制和审查时根据国内从事尾矿堆积坝勘察 设计的多位专家的意见 考虑到国内尾矿堆积坝的实际状况、对这一规定作了较大的变更 一是将、宜 改为 应.并将本规范第1.0 3条定为强制性条文,二是增加了勘察次数和调整了勘察时间要求、即应在堆积坝运行期进行多次勘察,目的是为了适时掌握堆积坝的状态.使有了问题再查的被动状态变为定期勘察,查出问题随即处理的主动管理 目前有的尾矿磨矿粒度很细。200目达到90,以上 这样的细粒尾矿目前缺乏筑坝经验,因此,为了满足工程安全要求.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评价工作有必要多次进行,3.0 5.尾矿土按相同粒径组成的土进行分类已沿用二十余年。证明是可行的、烧结法赤泥性状较特殊。因此可按其固化程度再分两类.固化程度可按现场土的状态判别.达硬塑状态即可判为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