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勘察任务书是尾矿堆积坝勘察的工作依据、应事先取得、然后编制勘察纲要.任务书的格式可不同于本规范附录A,但其所包含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如果尾矿工程缺乏前期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另行提出补做前期相关工程勘察的任务书、3、0、2,确定本条勘察等级的主要因素是库和坝的规模及其安全要求、3.0,3,本条中表3,0。3。1和表3、0。3.2均引自.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溯源则来自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DJ,12。现行版本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本规范在表注中稍作文字修改,3,0 4、堆积坝勘察应在排放堆积尾矿至一定高度后再进行,其原因是为了获得堆积尾矿的沉积规律和物理力学性质、现行行业标准都规定在堆积至设计最终坝高的1、2至2 3时宜进行一次勘察 本规范编制和审查时根据国内从事尾矿堆积坝勘察.设计的多位专家的意见.考虑到国内尾矿堆积坝的实际状况、对这一规定作了较大的变更.一是将,宜,改为、应.并将本规范第1 0.3条定为强制性条文,二是增加了勘察次数和调整了勘察时间要求,即应在堆积坝运行期进行多次勘察 目的是为了适时掌握堆积坝的状态、使有了问题再查的被动状态变为定期勘察,查出问题随即处理的主动管理,目前有的尾矿磨矿粒度很细 200目达到90,以上,这样的细粒尾矿目前缺乏筑坝经验 因此.为了满足工程安全要求.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评价工作有必要多次进行 3,0。5.尾矿土按相同粒径组成的土进行分类已沿用二十余年。证明是可行的.烧结法赤泥性状较特殊。因此可按其固化程度再分两类、固化程度可按现场土的状态判别.达硬塑状态即可判为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