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一,发现承储企业存在不适于储存中央储备棉等情况不责令限期整改的,二,接到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查处的,三 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第三十六条、中储粮集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按权限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相应处分.一.拒不组织实施或者擅自改变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计划的 二.选择不符合储存保管要求的企业承储中央储备棉的、三,发现中央储备棉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按照规定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第三十七条、承储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由国家相关部门责成中储粮集团对其限期整改 给予警告 需退回财政补贴的由中储棉公司及时收回并退回财政部,有违法所得的由中储棉公司及时收回并上缴财政部、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中央储备棉代储企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及时解除承储合同。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计划的、二 擅自动用中央储备棉的,三,以中央储备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四、虚报 瞒报中央储备棉数量的,五.在中央储备棉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 六,擅自串换中央储备棉品种、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的,七.未在专门库房内储存中央储备棉或未实行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中央储备棉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八.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中央储备棉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九 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