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申请及受理第十条,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 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