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失信主体认定第十一条,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分为严重失信主体和轻微失信主体。第十二条,文化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一。因欺骗。故意隐匿,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的.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的,二.提供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的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受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四,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市场经营活动 特别是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应当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情形、第十三条、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一,因欺骗、故意隐匿、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的,或者伪造 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的,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属于旅游市场主体主要责任的.三 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游客滞留或者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四.受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行政处罚的、五,未经许可从事旅游市场经营活动 特别是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六 其他应当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情形、第十四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应当遵守以下程序规定 一,告知,经查证符合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应当向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送达.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载明认定理由。依据 惩戒措施和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二。陈述与申辩,当事人在被告知的10个工作日内有权向认定部门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认定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陈述.申辩理由被采纳的,不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三.认定.符合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经专家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 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四,决定与送达.认定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并送达 第十五条、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轻微失信主体。一,存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未履行相关义务、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严重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但尚不符合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情形的,三,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四。拒不配合投诉处置.执法检查。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五。12个月内受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两次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六、其他应当认定为轻微失信主体的情形,12个月内第3次认定为轻微失信主体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第十六条.符合轻微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决定,认定部门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出具 轻微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并送达。符合轻微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在作出决定前,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约谈督促,改正违法行为,履行赔偿补偿义务 挽回社会不良影响的,可以不认定为轻微失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