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第二十一条 乡,民族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1至2人 主席、副主席由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乡 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不得分管政府具体行政工作。第二十二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一.根据主席团的安排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二,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三。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四、检查和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五.处理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受主席委托或者在主席出缺的时候,可以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 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二十三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专职办事人员,代表联络人员,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