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产业融合发展第二十九条。鼓励支持乳制品生产者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鼓励乳制品生产者与奶畜养殖者通过相互持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方式融合发展,稳固奶源基础、支持具备条件的奶畜养殖者依靠自有奶源有序发展乳制品加工、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巴氏杀菌乳 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推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养殖效益,第三十条.鼓励和支持乳制品生产者开展精深加工,加强产品创新研发,开发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乳制品,优化乳制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第三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者。手工坊提档升级,改善生产条件,改进制作技艺。改造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促进差异化 特色化发展,生产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乳制品,丰富乳制品供给结构.支持羊奶.马奶 驼奶等特色奶产品创新开发.第三十二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学生奶等乳品推广计划.增加产品种类.保障质量安全。扩大覆盖范围.鼓励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孕产妇,中老年人等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功能型,风味型配方乳粉 支持使用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第三十三条、健全和完善奶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乳制品生产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 鼓励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者、协会 商会依法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乳制品标准化水平、第三十四条、自治区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并保护地方特色鲜明 产业基础良好的乳制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区域公用品牌与优势奶产业带,产业集群建设协同发展,推动乳制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推进、蒙、字标认证.做精做强地理标志乳制品区域公用品牌,第三十五条。自治区引导乳制品生产者加强产品品质和品牌形象创建,培育羊奶、马奶 驼奶等特色乳制品品牌 引导区域公用品牌主体,乳制品生产者等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蒙,字标认证 塑造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第三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乳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配送.鼓励建设乳制品配送信息化平台 支持整合末端配送网点,降低配送成本,促进乳制品流通便捷化.第三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销售和生产、加工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乳制品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搭建乳制品流通平台 鼓励市场主体依托电商平台建立特色产品网店.发展网络营销、鼓励发展连锁餐饮.直销门店,专柜.体验店等经营实体.拓宽乳制品销售渠道 鼓励地方特色奶业发展与饮食文化和文旅产业相结合、促进观光牧场与乡村旅游,农耕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