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产业融合发展第二十九条 鼓励支持乳制品生产者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鼓励乳制品生产者与奶畜养殖者通过相互持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 利润保障等方式融合发展。稳固奶源基础,支持具备条件的奶畜养殖者依靠自有奶源有序发展乳制品加工、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巴氏杀菌乳,发酵乳 奶酪等乳制品,推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养殖效益,第三十条,鼓励和支持乳制品生产者开展精深加工、加强产品创新研发、开发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乳制品、优化乳制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第三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者。手工坊提档升级、改善生产条件.改进制作技艺,改造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促进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生产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乳制品.丰富乳制品供给结构,支持羊奶。马奶、驼奶等特色奶产品创新开发 第三十二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学生奶等乳品推广计划,增加产品种类,保障质量安全,扩大覆盖范围,鼓励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孕产妇,中老年人等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功能型。风味型配方乳粉 支持使用生鲜乳加工原制奶酪。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第三十三条。健全和完善奶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乳制品生产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的制定、鼓励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者,协会、商会依法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乳制品标准化水平,第三十四条.自治区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并保护地方特色鲜明。产业基础良好的乳制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区域公用品牌与优势奶产业带 产业集群建设协同发展,推动乳制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推进。蒙.字标认证、做精做强地理标志乳制品区域公用品牌 第三十五条.自治区引导乳制品生产者加强产品品质和品牌形象创建。培育羊奶.马奶.驼奶等特色乳制品品牌.引导区域公用品牌主体,乳制品生产者等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蒙、字标认证,塑造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第三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乳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配送。鼓励建设乳制品配送信息化平台.支持整合末端配送网点。降低配送成本,促进乳制品流通便捷化 第三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销售和生产。加工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乳制品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搭建乳制品流通平台,鼓励市场主体依托电商平台建立特色产品网店,发展网络营销.鼓励发展连锁餐饮,直销门店。专柜。体验店等经营实体、拓宽乳制品销售渠道。鼓励地方特色奶业发展与饮食文化和文旅产业相结合,促进观光牧场与乡村旅游。农耕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