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城市更新实施第十四条。物业权利人在城市更新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 向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提出更新需求和建议、二。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更新,也可以与市场主体合作更新,三、依法或者按照约定享有城市更新项目经营权和收益权、四。对城市更新实施过程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物业权利人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落实既有建筑安全使用主体责任.二,配合开展城市更新相关现状调查 意愿调查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三。执行经本人同意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审定的实施方案 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做好配合工作 四,城市更新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国有资产需要更新的。物业权利人应当主动更新、涉及产权划转.移交或者授权经营的,相关物业权利人应当积极洽商、主动配合 第十六条 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确定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由物业权利人依法确定。涉及单一物业权利人的,物业权利人自行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多个物业权利人的。协商一致后共同确定实施主体.无法协商一致、涉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由业主依法表决确定实施主体.因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确需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无法依据上述规定确定实施主体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征询物业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意见.依法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第十七条 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具体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策划 现状评估、方案编制,组织实施 后期运营等事项 鼓励具备规划设计、改造施工.物业管理。后期运营等能力的市场主体,作为实施主体依法参与城市更新活动,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实施主体申请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的、应当同时报送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评审.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实施主体编制策划方案应当进行现状调查.需求征询等、并与物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充分协商,已纳入项目库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策划方案,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入库,第二十条,实施主体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策划方案等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更新目标,规划依据。更新方式 规划设计方案,财务分析、建设时序。运营管理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当经物业权利人同意 或者业主依法共同表决通过、第二十一条,在保障公共利益。符合更新目标的情况下.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确需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公共配套设施等强制性内容的 应当在实施方案编制前依法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十二条 实施主体应当将实施方案报县。市 区人民政府审定,公示 公示后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方案是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政策支持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实施主体应当按照经审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城市更新活动.实施方案出现更新目标、更新方式,规划设计方案等重大调整、或者影响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应当按照程序重新报请审定和备案,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