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政务服务办理第十七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编制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等信息,实行动态更新,办事指南所列出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办理该事项的全部材料,不得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条款 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之外的材料。第十八条 申请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受理.能够即时办理的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或者更正的内容,期限.依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的、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 对依法由两个以上政务服务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可以由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或者牵头的政务服务部门统一接受申请 统一反馈办理结果.已收取申请材料或者通过部门间共享能够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第二十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 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仅欠缺可容缺受理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先予受理并审查办理,申请人逾期未补齐补正材料的。视为撤回申请.第二十一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利企便民原则、编制并公布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 办理条件.标准,流程和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部门应当直接作出同意的决定.未履行承诺的 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办理条件的 依法撤销决定,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第二十二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推进关联性强。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极简式审批,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第二十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国防动员等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通过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规范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服务和监管,实现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不动产权证书,第二十四条,分类编制并公布惠企政策、惠民政策,人才政策。招商政策 金融服务政策等清单.推动免申即享全覆盖,第二十五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据归集至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电子证照 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领域的互信互认和推广应用,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政务服务部门配合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无偿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类 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二、为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等复杂事项提供咨询、指导 协调服务和依申请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三,其他依申请确需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事项。第二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结合本地实际 为申请人提供以下便利服务。一,提供自助,预约,合理延时等服务 二 为军人、老年人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等服务。三。为确实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第二十八条.市 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做好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第二十九条 政务服务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法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并出具合法凭证,申请人线下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提供现金 银行卡,电子支付等多元化支付方式,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 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督查考核的工作机制.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实现部门业务系统查询权限、专业知识库等数据信息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开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应当与110.119 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一键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