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四十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电梯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安排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 用于电梯安全救援等工作.第四十一条,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救援应急预案,保持专用应急救助电话号码96333二十四小时畅通 建立全市统一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组织,指挥.协调本市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职责 做好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支持和配合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运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调度指令。未及时响应调度指令的 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可以就近调度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救援.被调度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并及时向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反馈救援和故障排除情况.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受调度指令,对非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救援的。被救援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四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及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 接到困人故障报警后 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并协助实施救援。并采取措施安抚被困人员,救助受伤人员,发生电梯事故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组织排险救援。同时保护事故现场 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因电梯事故造成人身损害 已经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第四十三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通知后、应当安排具有电梯修理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并实施救援 现场救援完成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进行检修,排除故障,难以及时排除故障的.应当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用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