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襄樊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恩施州天然气烤火炉 DB4228/T 026-2018
  • 湖北省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建设与管理规范 DB42/T 1560-2020
  • 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 2024年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公共场所(试行) DB4212/T 12-2020
  • 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 2020年
  • 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
  •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湖北省关于在我市民用建筑楼地面保温工程中推广全轻混凝土的通知 武墙改办字[2014]11号
  • 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2022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域、第三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协助 政府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第四条。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含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并将所需财政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推动。矛盾化解等工作.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联合审查.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新闻媒体 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