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作业服务第四十七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推行市场化,鼓励具备相应资金 技术,人员.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兴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对从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第四十八条.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费用的,应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具备条件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承揽单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可以委托专业作业服务企业负责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依法与作业服务项目承揽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九条、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清扫保洁应当实行全覆盖管理。提升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水平,清扫 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环境、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第五十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应对强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清洁保障。风险排查、防洪排水等应急预案,做好警示标志设置和风险隐患排除等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五十一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制定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健康教育计划.定期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设或者配置环卫作业人员休息用房 为环卫作业人员工间休息及车辆停放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等利用本单位场所 设施,为环卫作业人员提供临时休息 饮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