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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自治县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各族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其职权范围内的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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