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节水措施第十七条,市。县.区 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节水农业设施和非常规水集蓄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农耕农艺措施、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保障农村人畜饮水节约安全。第十八条,市,县 区 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行以节水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加快淘汰技术落后高耗水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改进工艺流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第十九条、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高耗水服务业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或者设施,第二十条,市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供水管网设施改造、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先使用、提升再生水和雨水利用水平 城乡绿化 环境卫生.观赏性景观,生态湿地,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火力发电。钢铁 有色金属和化工等高耗水工业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有条件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建设再生水收集、处理 循环利用设施.第二十一条,市.县 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节水资金的投入,支持农业 工业 服务业节水工程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鼓励节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行,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地区间。行业间,取用水户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水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