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施工方案 计划管理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方案审核部门和权限、审核流程.组织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完整性 准确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行车组织和人身 行车 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内容.科学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提交,审核的时间 应当满足相关单位.部门 工作需要,施工方案应当包括.施工项目基本情况,含作业内容 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制行车条件范围.设备变化等、技术标准 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等基本内容。第十九条。施工方案审核确定后 施工单位应当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可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当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基本内容包括。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 影响范围,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计划管理。所有施工,维修.应当纳入施工。维修 计划,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维修 计划管理部门和职责.规范计划提报.审批,编制。发布流程及内容,第二十一条。严格编制 审核施工方案.施工 维修,计划 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认真执行.落实责任,营业线施工单位在提交施工,维修.计划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纳入计划的施工.维修.项目,严禁施工。维修,已发布的施工,维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时。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批,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调整,变更审批制度和流程.遇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行车设备需要临时维修 临时封锁要点施工等情况。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处置流程,及时组织施工 维修,第二十二条.非铁路运输企业和个人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申请。铁路运输企业接到申请后.按规定及时办理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负责部门。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