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施工方案.计划管理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方案审核部门和权限、审核流程,组织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 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行车组织和人身.行车 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内容,科学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提交,审核的时间,应当满足相关单位、部门.工作需要.施工方案应当包括 施工项目基本情况,含作业内容 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制行车条件范围、设备变化等、技术标准。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等基本内容,第十九条.施工方案审核确定后。施工单位应当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可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当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基本内容包括。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 专业实际情况 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五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计划管理.所有施工、维修.应当纳入施工,维修.计划,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维修.计划管理部门和职责 规范计划提报,审批.编制 发布流程及内容.第二十一条,严格编制.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维修。计划,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认真执行,落实责任。营业线施工单位在提交施工,维修,计划申请时 应当同时提交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批 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纳入计划的施工、维修,项目.严禁施工。维修.已发布的施工 维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 变更时。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批 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调整、变更审批制度和流程 遇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 行车设备需要临时维修,临时封锁要点施工等情况,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处置流程 及时组织施工,维修,第二十二条,非铁路运输企业和个人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申请,铁路运输企业接到申请后 按规定及时办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负责部门。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