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厂区5。2。1,作为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厂位置应与给水系统布局相协调.水厂位置对工程投资,常年运行费用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给水工程规划时 应结合城市规划用地对水厂位置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并考虑厂址所在地应不受洪水威胁.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交通便捷.供电安全可靠 生产废水处置方便。卫生环境好、利于设立防护带.少占耕地等因素,5。2,2,给水厂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2016中第7、0,6条规定。水厂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带、用于提高水厂的安全防护并降低水厂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隔离带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为绿化防护绿地 G2,不属于水厂占地,根据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 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 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考虑到对于全国水厂的适用性 以及现有的工程实践情况.条文中只强制要求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对隔离设施位置。厂内,厂外。隔离形式以及具体参数均不作强制性规定,5,2.3.本条为对水厂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的性能要求 水厂平面布置应根据各建.构 筑物的功能和流程综合确定,竖向设计应满足水力流程要求并兼顾生产排水及厂区土方平衡需求、同时还应考虑运行维护和预留工艺单元的需要,为保证生产人员安全.构筑物及其通道应根据需要设置适用的栏杆。防滑梯等安全保护设施、5,2 4。本条为对水厂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和设施防爆的性能要求、水厂的总平面布置应按建 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相互之间的防火间距,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水厂处理工艺现状和实际运行情况.水厂内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场所有加氯间。含氯库,加氨间。含氨库 高锰酸钾投加间,粉末活性炭投加间.臭氧制备车间 制氧站或液氧站,电解食盐次氯酸钠制备间,二氧化氯制备间和机修间,乙炔。氧气、汽油等。等.存在的爆炸危险场所有加氨间,含氯库,高锰酸钾投加间,粉末活性炭加药间、含炭库。电解食盐次氯酸钠制备间以及二氧化氯制备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