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给水管网7.1.一般规定7 1 1。给水管网布置应以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施工维护方便.运行安全、降低能耗 满足用水需求为原则。7.1 2。应对给水管网进行降低能耗和漏损的优化设计,并应优化调度管理。7 1,3,给水管网应采取防止污染侵入的防护措施.严禁给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 严禁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与给水管网连接。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通过腐蚀地段的管道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7 1 4.施工过程中严禁对输配水管道、涵洞和储水设施的结构和防腐材料造成破坏,7、1,5,严禁在城市公共给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水 7,1,6。给水管道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生活饮用水管道运行前应冲洗.消毒 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并网通水投入运行,7。1.7,当实施压力调控,新增水源,切换水源时 应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8,给水管网及与水接触的设备经改造。修复后 及水质受到污染后 应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合格后 方可投入使用,7.1 9 给水管网漏水探测作业不得污染给水水质。7,1、10 城市给水管网应布置在线流量和压力监测点.并实时传输数据,在线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监控与调度的要求,7。1。11。采取分区计量管理的管网,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对分区边界的供水区域采取水质监测.管网冲洗.排气等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 7,1 12 城市公共给水管网的漏损率不应大于10,7。1.13,应每年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检测和评估 并应及时修复或更新病害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