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给水管网7.1,一般规定7,1 1,给水管网布置应以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施工维护方便,运行安全.降低能耗、满足用水需求为原则 7.1、2,应对给水管网进行降低能耗和漏损的优化设计,并应优化调度管理,7、1.3.给水管网应采取防止污染侵入的防护措施.严禁给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严禁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与给水管网连接,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通过腐蚀地段的管道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7,1,4.施工过程中严禁对输配水管道 涵洞和储水设施的结构和防腐材料造成破坏.7。1 5、严禁在城市公共给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水,7,1 6.给水管道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水压试验。生活饮用水管道运行前应冲洗 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 方可并网通水投入运行,7,1,7、当实施压力调控 新增水源 切换水源时。应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分析 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8.给水管网及与水接触的设备经改造、修复后、及水质受到污染后 应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1 9.给水管网漏水探测作业不得污染给水水质,7。1 10,城市给水管网应布置在线流量和压力监测点,并实时传输数据、在线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监控与调度的要求,7、1,11 采取分区计量管理的管网,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对分区边界的供水区域采取水质监测。管网冲洗、排气等措施 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12,城市公共给水管网的漏损率不应大于10.7。1、13、应每年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应及时修复或更新病害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