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给水管网7 1,一般规定7、1,1、给水管网布置应以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 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 施工维护方便,运行安全.降低能耗。满足用水需求为原则 7,1、2、应对给水管网进行降低能耗和漏损的优化设计、并应优化调度管理、7 1.3,给水管网应采取防止污染侵入的防护措施,严禁给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严禁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与给水管网连接。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 通过腐蚀地段的管道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7、1,4.施工过程中严禁对输配水管道。涵洞和储水设施的结构和防腐材料造成破坏.7,1。5 严禁在城市公共给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水.7。1 6.给水管道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水压试验,生活饮用水管道运行前应冲洗.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并网通水投入运行,7 1 7、当实施压力调控,新增水源,切换水源时、应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8 给水管网及与水接触的设备经改造,修复后、及水质受到污染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1,9、给水管网漏水探测作业不得污染给水水质,7。1,10,城市给水管网应布置在线流量和压力监测点.并实时传输数据.在线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监控与调度的要求 7,1。11,采取分区计量管理的管网。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 应对分区边界的供水区域采取水质监测 管网冲洗,排气等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12.城市公共给水管网的漏损率不应大于10、7、1 13、应每年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检测和评估 并应及时修复或更新病害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