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给水管网7、1.一般规定7、1。1、给水管网布置应以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 施工维护方便。运行安全、降低能耗、满足用水需求为原则。7,1,2。应对给水管网进行降低能耗和漏损的优化设计,并应优化调度管理.7,1 3,给水管网应采取防止污染侵入的防护措施、严禁给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严禁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与给水管网连接、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通过腐蚀地段的管道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7,1,4.施工过程中严禁对输配水管道。涵洞和储水设施的结构和防腐材料造成破坏、7.1,5 严禁在城市公共给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水,7、1,6 给水管道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水压试验、生活饮用水管道运行前应冲洗。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7。1、7,当实施压力调控。新增水源.切换水源时,应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 8.给水管网及与水接触的设备经改造 修复后 及水质受到污染后 应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1.9、给水管网漏水探测作业不得污染给水水质,7,1,10。城市给水管网应布置在线流量和压力监测点,并实时传输数据,在线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监控与调度的要求。7,1 11,采取分区计量管理的管网,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对分区边界的供水区域采取水质监测 管网冲洗,排气等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12 城市公共给水管网的漏损率不应大于10,7.1。13,应每年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应及时修复或更新病害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