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智能化系统11.1 一般规定11.1,1、数据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一般包括 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网络与布线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小型移动蜂窝电话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 电子巡更管理系统 电梯管理系统,周界防范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扩声系统。中控系统。KVM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中心气流与热场管理系统等.各数据中心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11、1。2.智能化系统的主机和人机界面可以集中设置在总控中心内,消防控制室单独设置时,其他系统可以集中设置在总控中心内.为了提高供电电源的可靠性、各系统宜采用独立的UPS电源 当采用集中UPS电源供电时。应采用单独回路为各系统配电.A级和B级数据中心 应为UPS提供双路供电电源 11,1,3.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智能化系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系统采用集散式或分布式网络结构 能够体现集中管理 分散控制的原则,可以实现本地或远程监视和操作。实现各系统之间的可靠联动,11。1,4。系统对监控范围内分布的各监控对象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 检测故障 适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故障 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报表.实现机房的无人值守。以及环境和设备的集控监控,维护和管理、对电能利用效率,PUE 和水利用效率,WUE,进行检测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