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住房委员会.是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领导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 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二 审定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和使用计划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四.负责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协调工作.五、管理和监督同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六 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相关职责.各级住房委员会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承办对同级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和核算,二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 使用计划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贷款申请,五、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六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七。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能,八,执行同级住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信贷业务,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国家规定确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 办理 管理中心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