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奖励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第三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 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三十八条,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 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 调整工资 并计算工龄。第三十九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第四十条。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第四十一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第四十二条 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第四十三条 农村居民 失业人员持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 市。区 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社会资助,财政投入等方面组成.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对象和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扶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五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取消其他优惠措施,第四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对持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其他奖励,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夫妻,除享受本条例有关优惠待遇外、并可给予必要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