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奖励与保障,第三十六条 晚婚晚育的 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 增加婚假十二天 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第三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 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三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一 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第三十九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第四十条。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第四十一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第四十二条 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 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第四十三条。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 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社会资助 财政投入等方面组成,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对象和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扶持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五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取消其他优惠措施 第四十六条,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持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其他奖励。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夫妻,除享受本条例有关优惠待遇外、并可给予必要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县 市,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