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套房屋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 由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并处以三万元罚款,第三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责令其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 二 项的.处以交易差价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 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第三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三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 八 项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九条。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