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道路及交通设施,第四十七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交通安全 管理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第四十八条、在道路上施工作业时,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围设施 施工作业路段两端设置警告交通标志,禁行或限行的。设置交通禁令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二,夜间或视线不良时,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警示照明设备、三,在挖掘道路时,纵向挖掘应分段施工,横向挖掘不能及时恢复的.须铺设符合规定的覆盖物,四,施工完毕后须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并将现场遗留物清除干净、第四十九条 下列占用道路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 一 设置停车场、处,的、二.在城市道路两侧开辟通道或在临街建筑物设置台阶.门坡等附属设施的 三 设置广告牌。指路牌。广告灯箱,地射灯或其他宣传设施的,四.在城市道路上架设或维修管道。线路 幔帐的。五,临时装卸货物的。六。修剪.砍伐树木影响交通的。七.进行体育文娱,宣传咨询.影视拍摄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第五十条,道路出现水毁 坍塌,坑漕.隆起。溢水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树木,线杆 架空线 广告牌。标志牌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或倒塌影响交通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排除,第五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道、居民住宅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停车场竣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准使用,第五十二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设施实施监督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移动.涂改或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确需占用,移动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损毁交通设施应当赔偿。第五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 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确定临时通行或禁行办法等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