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道路及交通设施、第四十七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交通安全 管理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第四十八条,在道路上施工作业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围设施、施工作业路段两端设置警告交通标志.禁行或限行的,设置交通禁令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 二,夜间或视线不良时。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警示照明设备。三,在挖掘道路时。纵向挖掘应分段施工,横向挖掘不能及时恢复的.须铺设符合规定的覆盖物、四,施工完毕后须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并将现场遗留物清除干净 第四十九条,下列占用道路的 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 一,设置停车场,处.的,二,在城市道路两侧开辟通道或在临街建筑物设置台阶 门坡等附属设施的 三,设置广告牌,指路牌、广告灯箱。地射灯或其他宣传设施的、四、在城市道路上架设或维修管道,线路.幔帐的,五。临时装卸货物的,六,修剪、砍伐树木影响交通的 七、进行体育文娱。宣传咨询、影视拍摄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第五十条,道路出现水毁。坍塌 坑漕,隆起、溢水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树木 线杆 架空线.广告牌。标志牌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或倒塌影响交通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排除 第五十一条.新建 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道.居民住宅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 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停车场竣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准使用,第五十二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设施实施监督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移动 涂改或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确需占用 移动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损毁交通设施应当赔偿,第五十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确定临时通行或禁行办法等交通管理措施.